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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航空渠道传播和扩散新冠肺炎风险 《入境客运航空器**工作方案》发布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9-21     二维码分享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徐鹏航、邱冰清)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客运航空器的消毒力度,降低新冠肺炎通过航空渠道传播和扩散风险,结合新冠病毒特点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入境客运航空器消毒工作方案》。

  方案对入境客运航空器消毒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明确的工作分工,按照入境前、入境、入境后3个环节梳理了入境客运航空器消毒工作的流程,确定了入境客运航空器消毒工作的技术要求,并专门就加强组织保障和严格安全防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明确,入境航空器消毒人员、废弃物清运处置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安全防护的要求,从严就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污染控制和规范穿脱防护装备,严防职业暴露风险。同时对这些人员登记造册、集中封闭管理,实施健康管理“一人一档”,核酸检测“一天一检”,疫苗接种“全覆盖”。

  入境前,航空公司负责做好健康码国际版查验、体温检测、症状观察等工作,发现不符合远端防控要求的,不予登机。在飞行途中严格做好机组人员安全防护、旅客健康巡查、广播提示筛查和随时消毒工作。

  入境环节,海关部门负责入境客运航空器及人员的卫生检疫,对高风险航班和入境检疫发现有“有症状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形的入境客运航空器,向航空公司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航空公司可委托取得出入境检疫单位核准的消毒服务机构,由其对航空器及上述四类人员产生的污染物实施终末消毒,海关对上述终末消毒实施监督。

  入境后,海关对入境客运航空器出具入境检疫证,准予入境,完成检疫工作,并将入境检疫情况通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后续海关从入境人员中检出核酸阳性或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判定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应及时通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组织采取后续处置措施。航空公司在后续境内运行期间,按规定于航后开展预防性消毒。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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